糖心视频免费直播:txvlog糖心官方下载-妻子给男主播100万余元,丈夫与其离婚诉请返还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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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打赏并向男主播转账共计超百万元,丈夫黄先生知晓后与妻子离婚,并起诉要求男主播刘某返还自己55万元。

7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此前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酌情确定刘某向黄先生返还30.5万余元。

妻子打赏男主播90万余元、微信转账10万余元

法院介绍,黄先生与李女士于2014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也从未就夫妻财产进行过“分别制”约定。刘某是某平台男主播,在直播中呈现出勤奋、阳光、腼腆、忠厚的人设。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李女士频繁在刘某的直播间为其打赏、刷礼物,花费金额达90万余元。此外,双方还加了微信,通过微信高频率、长时间聊天,内容暧昧、亲密,远超一般朋友关系。李女士通过微信陆续向刘某转账共计10万余元,同期,刘某也曾向李女士微信账户进行转账共计1.6万余元。

2023年2月,李女士与刘某在线下见面,并向刘某父母赠送礼物。此后,刘某对李女士避而不见。

黄先生在发现李女士的打赏行为后,与其离婚并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李女士向刘某的赠与无效,要求刘某返还10万余元微信转账款以及90万余元打赏款的50%,共计55万余元。

黄先生主张,李女士患有抑郁症,因病情较为严重曾住院治疗一个月。刘某利用了李女士的异常精神状况,与她进行暧昧聊天,诱导她多次向其进行大额转账、打赏。上述款项属于黄先生与李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李女士未经黄先生同意擅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严重侵害了黄先生的合法权益,且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据此要求刘某返还相应的款项。

刘某辩称,李女士在平台上对主播进行打赏,与平台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与主播本人并不构成直接的法律关系,也不存在赠与关系。刘某还提出,其于2021年2月加入某传媒公司,成为该公司的主播,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主播获得的打赏约为打赏金额的40%,另主播需自行承担税费等。

法院为此致函该网络平台,要求披露刘某的主播收益及分配比例。根据平台回函披露:主播收益分配比例约40%;收益在平台、主播和公会(即主播经纪公司或MCN合作机构)之间进行分配;在扣除平台服务费后,剩余收益归主播及/或其所属公会享有,两者可以自由协商变更分成比例;主播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法院:打赏、转账是赠与性质,有违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在该平台注册、充值,其与平台建立网络服务合同关系,但李女士与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不能否认李女士与刘某之间的法律关系。

首先,自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李女士频繁在平台为刘某打赏、刷礼物,并通过微信向刘某转账,其中包含“520”等特殊含义转账金额。双方的微信交流内容亲昵暧昧,从交流频次、交流时间来看,均远超主播与平台用户之间的交往界限,且二人还有线下见面行为,综合在案证据可认定李女士与刘某的关系已突破一般朋友界限,背离社会公德及家庭伦理,存在不正当的亲密关系。

其次,李女士向刘某进行打赏的金额明显高于一般网络娱乐消费的水平,其目的在于维系双方之间不正当的亲密关系,已超出网络服务合同法律关系的范畴。该种方式虽有别于线下财物的直接赠与,但若因通过线上平台可将基于不正当亲密关系的赠与转化为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存有道德风险。

因此,法院确定李女士与刘某之间的打赏、转账是赠与性质。李女士在黄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数额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与其存在不正当亲密关系的刘某,损害了黄先生的利益,且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有违公序良俗,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故法院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

至于李女士赠与刘某的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现有证据来看,双方均未主张或举证证明二人存在夫妻财产分别制的约定,且涉案赠与行为发生在黄先生与李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上述财产应当视为黄先生与李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应返还款项的具体数额,对于微信转账部分,李女士向刘某转账的金额共计10万余元,其中5.9万元为李女士委托刘某为其平台账户进行充值,扣减刘某向李女士转账的1.6万余元后,刘某应当向黄先生返还微信转账款2.5万余元。

对于打赏部分,刘某返还的金额应以其实际获得的收益为限。李女士共向刘某打赏90万余元,法院综合考虑该直播平台的收益分配比例、可能存在的公会费用、税费等,酌情确定刘某向黄先生返还28万元。

同时,上海二中院认为,该案赠与行为发生于黄先生与李女士婚姻存续期间,故刘某返还款项后,由黄先生与李女士自行协商分割返还款。